阿蓋爾·賽勒斯·格杜科斯
11 月 8 日(星期五),馬科斯總統簽署了《菲律賓海區法》和《菲律賓群島海道法》,這兩項法律旨在保護菲律賓在其水域的主權和管轄權。
總統小費迪南德“邦邦”馬科斯(馬拉幹鄢廣播電視台截圖)
第 12064 號共和國法,即《菲律賓海區法》,宣布菲律賓主權並定義了對其最大範圍的海洋區域的主權權利,例如內水、群島水域、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現行法律和條約。
同時,第 12065 號《菲律賓群島海道法案》通過規定外國軍艦和外國註冊飛機應使用和進入的航線和區域,確保保護國家主權和海域。
在馬拉幹鄢宫簽署儀式後發表的演講中,總統相信這兩項新措施將維護該國作為群島國家的權利,同時履行國際法規定的義務。
他說:“這兩項優先法案的通過充分體現了我們作為國際社會負責任成員的承諾以及我們維護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的主張。”
「同時,這些法律表明我們決心保護我們的海洋資源,保護我們豐富的生物多樣性,並確保我們的水域仍然是所有菲律賓人的生命和生計來源,」他補充道。
同樣,馬科斯認為,這兩項法律證明了菲律賓人對確保其海域安全和繁榮的承諾,以及該國對其海洋國家身份的堅定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