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爾森·奎斯莫里奧
眾議院以 202 票贊成,第三次也是最後一讀,批准了建立私人基礎教育擬議法案。
眾議院全體會議(議長辦公室圖)
該措施體現在眾議院法案第 11214 號中,並於 1 月 28 日(星期二)的全體會議上獲得了下議院的最終批准。
對眾議院第 11214 號法案的名義投票顯示有三票「棄權」。在場的眾議員無人投反對票。
該法案規定在教育部下設立私立教育局,作為管理、監督和管理與私立基礎教育機構有關的所有事務的集中辦公室,包括政府援助和補貼,並規定了其具體職責。
它還試圖廢除第 8545 號共和國法案第 2、3、4(2)、4(3)、5、6、7、12、14 和 15 節,也就是所謂的「擴大對私立學校學生和教師援助法案”,該法案對共和國第6728 號法案進行了修訂,該法案也稱為“政府對私立學校學生和教師提供援助法案”。
眾議院第 11214 號法案的目的是透過向希望在私立學校學習的公立基礎教育學校的學生提供經濟援助,使他們能夠接受優質的基礎教育。
法案將政府援助和補貼擴大到幼兒園、小學、初中和高中學生。
眾議院第 11214 號法案將民辦基礎教育受益範圍擴大至幼兒園、小學、初中和高中階段的學生。為向學生和參與的私立學校提供援助的計劃設定了具體的標準。
根據該法案,學生的選擇權透過一個系統獲得,該系統允許學生和家長從參與的認可學校名冊中選擇他們喜歡的學校,但需視名額的可用性而定。
為參加計畫的私立基礎教育機構和教師提供其他形式的特殊援助。
教育部負責制定一項援助計劃,以發展合格的、公認的私立基礎教育學校。其中規定了實施基礎教育計劃的具體條件,即:
(A)根據官方資料來源,在包括棉蘭老穆斯林自治區在內的所有地區公平分配,包括優先考慮貧困學生;
(B)學費補貼金額或學費增加金額的 70% 應用於支付教學和非教學人員的工資、津貼和其他福利,但作為學校主要股東的管理人員除外,並且可以用於支付現有集體談判協議規定的工資增長;和
(C)至少 20% 的收益應用於改善或現代化建築物、設備、圖書館、實驗室、體育館和類似設施,以及支付其他營運成本。
眾議院批准的措施還建立了以下支持機制:在職培訓基金或內建基金,用於提高私立基礎教育的教學品質;教師薪資補貼基金,為參與計畫的認可私立基礎教育學校的教師提供政府補助。
經過正當程序,對違反本法案的私立學校進行處罰。
此外,該法也規定,本法針對幼兒園和小學的規定應於 2024-2025 學年逐步開始實施,具體時間由教育部根據資金狀況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