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爾·納扎里奧
參議員潘菲洛·「平」·拉克森(Panfilo “Ping” Lacson)提交了兩項法案,將剝奪政府官員和員工根據銀行存款和外幣存款法律所享有的保密權。

參議員潘菲洛·「平」·拉克森(拉克森參議員辦公室圖)
拉克森在題為「進一步加強銀行存款保密法,為第1405號共和國法(又稱《銀行存款保密法修正案》)修訂」的第38號參議院法案中指出,1987年憲法本身強調「公職是公眾的信託」,因此公職人員不得利用公職謀取私利或獲取財富。
他說:「這項法案旨在將政府官員和僱員(無論是民選的還是任命的)排除在《銀行保密法》的適用範圍之外,從而使政府當局能夠掌握必要的手段,有效地調查和起訴那些濫用公職謀取私利的人。」
他指出,1955年通過的第1405號共和國法(RA 1405)規定所有存款必須嚴格保密,但一些不道德的公職人員卻利用該法作為逃避調查的藉口,「從而阻礙了揭露和解決政府部門腐敗問題的努力」。
該法案修訂了第1405號共和國法第二條,並增加了銀行保密例外情況,「當存款人是菲律賓共和國民選或任命的官員或僱員時,包括菲律賓武裝部隊、菲律賓國家警察的官員和成員,以及所有軍警人員,以及國有和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官員和僱員。」
同時,拉克森的第二項法案——《進一步加強外幣存款法,為第6426號共和國法(RA 6426)修訂法案》(又稱《菲律賓外幣存款法修正案》)——同樣將政府官員和僱員排除在此類賬戶的保密範圍之外。
「擬議法案旨在透過明確且定義狹義的例外情況來修訂法律:公職人員和僱員無權對外幣存款進行保密。這項修正案使該法規與憲法關於透明度和問責制的規定以及國際金融監管和誠信標準相一致,」他說。
拉克森指出,1972年頒布的第6426號共和國法保障了外幣的保密性。儘管全球正朝著提高金融透明度的方向發展,但這項規定依然有效。
這種保密性使得菲律賓成為世界上實行最嚴格銀行保密政策的國家之一,這在其他國家中獨樹一幟,「從而阻礙了政府調查和起訴逃稅和洗錢活動的努力,」他說。
拉克森的法案修訂了第6426號共和國法第8條,並增加了外幣存款保密的例外情況,「當存款人是菲律賓共和國的民選或任命官員或僱員,包括菲律賓武裝部隊、菲律賓國家警察的官員和成員,以及所有製服部隊成員,以及國有和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官員和僱員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