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伊·G·帕納利根
最高法院已任命桑迪根巴揚(Sandiganbayan)法官特蕾莎·多洛雷斯·C·戈麥斯-埃斯托埃斯塔(Ma. Theresa Dolores C. Gomez-Estoesta)為上訴法院行政官。

法院行政官戈麥斯-埃斯托埃斯塔於9月1日(星期一)在首席大法官亞歷山大·G·格斯蒙多(Alexander G. Gesmundo)面前宣誓就職,正式就職。
她接替了時任法院行政官的勞爾·B·維拉紐瓦(Raul B. Villanueva),後者已被任命為最高法院副法官。
作為上訴法院(本國第二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級別的法院行政官,戈麥斯-埃斯托埃斯塔將協助最高法院管理和監督全國所有法院,並將負責制定所有初審法院的總體戰略、政策方向和創新舉措。
根據五年司法創新戰略計劃,法院行政官辦公室正在進行現代化改造,以提高其響應速度、服務導向和跨區域支援能力。
最高法院已著手設立地區法院行政官辦公室,並計劃於2024年啟用六個辦公室。
法院行政官辦公室是根據第828號總統令設立的,該總統令後來經第842號總統令修訂。
最高法院發言人辦公室發布的新聞簡報稱,戈麥斯-埃斯托埃斯塔法官已為政府服務了34年。她的職業生涯始於1991年至2002年在總檢察長辦公室擔任律師。
她於2002年加入司法系統,擔任馬尼拉大都會審判法院法官。四年後,她晉升為馬尼拉地區審判法院法官。
2014年,戈麥斯-埃斯托埃斯塔法官晉升為桑迪根巴揚(Sandiganbayan)副法官,並在擔任反腐敗法院第七庭庭長期間,被任命為法院行政官。
戈麥斯-埃斯托埃斯塔法官是一位屢獲殊榮的初審法院法官。
2005年,她榮獲「一級法院最傑出法官獎和刑事案件最佳判決獎」。
2012年,她榮獲「首席大法官卡耶塔諾·阿雷利亞諾獎——二級法院最傑出法官獎」。
她也積極參與法律教育工作。自2015年以來,她一直在馬尼拉雅典耀大學(AdeMU)法學院任教,並擔任菲律賓司法學院(最高法院的教育機構)的教授級講師。
她曾擔任2024年律師資格考試的補習法律和法律倫理專業的考官。
她從阿德萊德新墨西哥大學獲得法學學位,並於 1991 年通過律師資格考試。她還擁有德拉薩大學的政治學學位,以優異成績畢業並獲得政治學傑出金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