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蓋爾·賽勒斯·格杜科斯
國際刑事法院上訴庭已命令前總統羅德里戈·杜特地案的各方提交補充法律論據,法官們正在權衡菲律賓退出《羅馬規約》後,法院是否仍具有管轄權。

前總統羅德里戈·杜特地(國際刑事法院圖片)
上訴庭本週發布的一項命令指示檢方和受害者公共律師辦公室在2026年1月16日前提交進一步意見,辯方則需在1月23日前回應。
法官表示,需要提交補充資料以澄清《羅馬規約》的關鍵條款之間的相互作用,尤其是在管轄權和退出國際刑事法院方面。
本案爭議的焦點在於辯方提出的上訴,該上訴質疑國際刑事法院是否有權對菲律賓在仍是締約國期間所犯的罪行行使管轄權,儘管菲律賓已於2019年正式退出該條約。
上訴分庭特別要求各方闡述《羅馬規約》第12條第2款和第13條(c)款的解釋,這兩條規定了法院的管轄權。
法官也命令各方詳細論證如何將這些條款與涉及退出國際刑事法院的第127條結合起來解讀。
該命令強調,這些問題應「一般性」和「結合杜特地案的具體情況」來回答。
各方提交的資料均限制在10頁以內,這表明上訴分庭旨在保持審理的重點突出和迅速高效。
法官們也駁回了辯方提出的提交超出裁決授權範圍的補充答辯的請求。
杜特地於今年3月被捕,他正在對先前允許國際刑事法院繼續進行調查和審理此案的裁決提出上訴,理由是菲律賓退出國際刑事法院後,該法院已不再對菲律賓擁有管轄權。
而檢方則一直堅持認為,國際刑事法院對菲律賓在仍是該法院成員國期間涉嫌犯下的罪行仍擁有管轄權。
上訴分庭的這一舉動並未解決上訴,而是在就管轄權挑戰作出裁決之前的程序性步驟。
上訴的裁決可能對國際刑事法院對杜特地的案件能否繼續推進產生重大影響。
國際刑事法院正在調查與杜特地2016年至2019年禁毒運動期間發生的殺戮事件相關的涉嫌危害人類罪。當時菲律賓仍是《羅馬規約》的締約國。 2019年3月,政府正式退出國際刑事法院,此舉此後成為圍繞該法院管轄權的法律爭議的核心。
同年11月,國際刑事法院上訴分庭一致維持了駁回杜特地臨時釋放請求的裁決,維持了預審分庭第一分庭此前關於潛逃風險、妨礙證人作證以及暴力事件再次發生的危險的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