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娜·L·托雷戈薩
最高法院駁回了副總統薩拉·杜特地要求撤銷眾議院對其彈劾程序的請願,這確認了眾議院的職責已完成,參議院現在對該彈劾審判擁有唯一管轄權。

參議院彈劾法庭發言人雷吉·通戈爾在聲明中重申,最高法院駁回這些請願的決定只是確認了憲法的規定。
「最高法院駁回這些案件的決定只是確認了憲法長期以來的規定:眾議院的工作已經完成。指控階段已明確結束;彈劾法庭的審判階段已經開始,」通戈爾在8月6日(星期四)表示。
此前一天,最高法院駁回了杜特地和律師以色列托·托雷翁提出的質疑眾議院彈劾程序的請願。
最高法院表示,由於彈劾條款已提交參議院,因此先前提出的問題已不再具有實際意義。
通戈爾表示,由於最高法院的裁決,彈劾法院的專屬管轄權現在是絕對的。
「根據我國1987年憲法第十一條第三款第六項的規定,彈劾法院現在擁有審理和裁決此案的唯一專屬權力。彈劾法院的管轄權現在是絕對的,」他說。
發言人表示,由於彈劾法院完全獨立於眾議院的訴訟程序,因此在審判階段,它將從零開始。
「從現在開始,法院的標準很簡單:檢察官承擔舉證責任,法院將確保被告根據憲法保障的無罪推定原則獲得充分、公正的程序,」通戈爾說。
「今後,彈劾法庭將完全以憲法、彈劾審判程序規則、法庭規則、判例以及正式提交給法庭的可靠證據為指導,」他進一步說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