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G·帕納利根報道
5月21日星期四,總檢察長辦公室(OSG)宣布,鑑於最高法院駁回了參議員羅納德·「巴托”·德拉·羅薩(Ronald 「Bato” dela Rosa)針對國際刑事法院(ICC)逮捕令提出的臨時限制令(TRO)申請,「沒有理由阻止逮捕令的執行」。

總檢察長辦公室作為政府的主要法律機構和法律辯護人,在一份在線聲明中表示:「如果最高法院發布臨時限制令,將會阻止國際刑事法院逮捕令的執行,直至另行通知。」
總檢察長辦公室也表示,歡迎最高法院駁回德拉羅薩的禁制令申請。
上週三,5月20日,最高法院以9比5比1的投票結果駁回了德拉羅薩的臨時限制令申請。最高法院發言人辦公室表示,投票結果及其投票情況將於5月25日(週一)公佈時由最高法院發布。
德拉·羅薩提出的臨時限制令動議是對其與時任總統羅德里戈·杜特地於2025年3月11日提交的請願書的補充。當時,杜特地因國際刑事法院(ICC)透過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簽發的逮捕令而被捕。同一天,杜特地被移送至位於荷蘭海牙的國際刑事法院。
該請願書目前仍在等待最高法院的裁決。杜特地子女提交的單獨請願書也仍在等待裁決。
杜特地被控犯有反人類罪,罪名是他在打擊非法毒品的鬥爭中導致多人死亡。據報道,杜特地的國際刑事法院審判即將開始。
另一方面,德拉·羅薩被國際刑事法院下令逮捕,罪名是他在禁毒運動期間發生的殺戮事件中是「間接同謀」。
國際刑事法院預審分庭曾表示,時任總統杜特地及其涉嫌同謀,包括德拉·羅薩,「共同製定了一項計劃或協議,旨在通過暴力犯罪(包括謀殺)來清除菲律賓境內的犯罪分子」,以及那些與毒品使用和販賣有關的人員。
在已公開的逮捕令中,預審分庭稱,德拉·羅薩涉嫌參與所謂的「共同計劃」,構成「反人類謀殺罪」,該罪行至少發生在2016年7月3日至2018年4月底期間的菲律賓境內,「期間至少有32人喪生」。
去年11月,國際刑事法院的逮捕令在媒體上曝光後,德拉·羅薩潛逃,未按時向參議院報到。
德拉羅薩於去年5月11日出席參議院會議,並投票罷免了維森特·索托三世參議員的參議院議長職務。艾倫·彼得·卡耶塔諾參議員當選為新任參議院議長。
國家調查局(NBI)於去年5月11日試圖在參議院送達國際刑事法院的逮捕令。然而,參議院將德拉羅薩置於其保護性拘留之下,迫使國家調查局放棄行動。
5月14日清晨,在發生一些混亂事件後…德拉·羅薩離開參議院大樓後,下落不明。
在以色列托·托雷翁的帶領下,德拉·羅薩的律師質疑國際刑事法院逮捕令的合法性,並強調他們只服從菲律賓當局的管轄。
他們向最高法院表示,「任何基於國際刑事法院逮捕令、請求、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緝令、擴散通緝令或類似外國或國際程序而對申請人參議員羅納德·「巴托」·德拉·羅薩進行的逮捕、拘留、羈押、移交、交出、引渡或交出,至少應事先獲得菲律賓司法授權,並遵守《2025年的安全規則》。
另一方面,總檢察長辦公室表示,《憲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菲律賓採納國際法普遍接受的原則作為本國法律的一部分,並奉行與所有國家和平、平等、公正、自由、合作與友好的政策。
總檢察長辦公室也表示,根據《共和國第9851號法案》(該法案界定併處罰違反國際人道法、種族滅絕和其他危害人類罪),國際刑事法院對德拉羅薩的逮捕令也可依法執行。
總檢察長辦公室指出,根據《共和國第9851號法案》,「執行國際刑事法院的逮捕令無需菲律賓法院簽發相應的逮捕令即可在菲律賓司法管轄範圍內執行。」
判決書還指出,「第9851號共和國法令第17條授權菲律賓相關當局,在國際法院或法庭已對根據該法令應受處罰的犯罪進行調查或起訴時,可移交或引渡嫌疑人或被告人(視情況而定)。」
最高法院在其駁回臨時限制令申請的決議中表示:「最高法院僅就臨時救濟請求作出裁決。各方在訴狀和動議中提出的主要問題仍需在主案中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