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爾·納扎里奧和漢娜·L·托雷戈薩
參議院彈劾法院以18比5比0的投票結果,決定將針對副總統薩拉·杜特地的彈劾條款退回眾議院,但「不會駁回或終止此案」。

參議院議長弗朗西斯·「奇茲」·埃斯庫德羅作為彈劾法院的主審法官,確認了參議員艾倫·彼得·卡耶塔諾對參議員羅納德·“巴托」·德拉·羅薩提出的動議所提修正案的投票結果。
埃斯庫德羅表示:「參議院無意駁回此案,而是希望給予眾議院檢察小組時間回答提出的問題,以免浪費法院的時間,而彈劾法院尚未作出判決。」
根據該修正案,眾議院必須證明其未違反《憲法》第十一條第三款第五項的規定,即“一年內不得對同一官員啟動兩次以上彈劾程序」,並證明其未違反該修正案。此外,還需證明提交前三起彈劾申訴的情況。
參議員們還投票通過了一項動議,該動議旨在確保第二十屆國會眾議院向參議院表明,其願意並準備好對副總統提起彈劾申訴。
投票贊成這項修正案的參議員有卡耶塔諾、他的妹妹皮亞·卡耶塔諾、德拉·羅莎、克里斯托弗·「邦」·戈、洛倫·萊加達、拉菲·圖爾福、拉蒙·「邦」·雷維拉、小羅賓·帕迪拉、伊米·馬科斯、辛西婭·維拉爾·「邦」·雷維拉、小羅賓·帕迪拉、伊米·馬科斯、辛西婭·維拉爾·「邦」·雷維拉、小羅賓·帕迪拉、伊米·馬科斯、辛西婭·維拉爾·「邦」·雷維拉、小羅賓·帕迪拉、伊米·馬科斯、辛西婭·維拉爾、馬克·維拉、喬爾·維拉紐瓦、約瑟夫·維克托·「JV」·埃傑西托、金戈伊·埃傑西托·埃斯特拉達、弗朗西斯·托倫蒂諾、曼努埃爾·「利托」·拉皮德、胡安·米格爾·「米格茲」·祖比里和埃斯庫德羅本人。
投下反對票的包括參議院少數民族領袖阿奎利諾·「科科」·皮門特爾三世、參議員裡薩·洪蒂維羅斯、格蕾絲·坡、南希·比奈和舍溫·張僑偉。
隨著投票的進行,眾議院檢察官原定於 6 月 11 日星期三提交的彈劾條款將不再通過。
埃斯庫德羅收回了原計劃,稱既然決定將彈劾條款退回眾議院,提交該文件「已經毫無意義,學術性十足」。
危險的語言
皮門特爾對彈劾法院的決定表示遺憾,並指出該動議顯然包含危險的語言,容易引發多種解讀。
「從我們同事的投票解釋中可以看出,他們只是想暫停,卻用了『退回』這個詞。他們用了『退回』這個詞,卻用『還押』來解釋,」皮門特爾說。
「我們使用的語言就是這麼危險。」 「我們想要實現的目標,僅僅透過諮商就能實現,」他補充道。
他也提到,該動議與一個尚未成立的、屬於第二十屆國會的機構進行了溝通。
洪蒂維羅斯對此表示贊同,並表示,已獲批准的動議措辭給本已充滿政治色彩的程序帶來了不必要的歧義。
「遣返就是『遣返』或『遣回』。在司法領域,案件會被發回下級法院進行進一步審理,」她說。
「這就是為什麼我無法接受這種措辭。它既危險又不誠實,尤其是在法院規則有補充適用的情況下。」她補充道:「僅僅要求眾議院檢察官提交合規文件並澄清某些問題,就能達到同樣的目的。」
參議院多數黨領袖弗朗西斯·托倫蒂諾在解釋其贊成投票的原因時堅稱,這取決於他是否繼續堅持第十九屆國會彈劾審判法院的裁決不能延續到第二十屆國會。
托倫蒂諾也提到了德拉·羅薩修正動議的第二段。
帕迪拉也表達了同樣的看法,他認為彈劾不能延續到下一屆國會。
參議員金戈伊·埃斯特拉達表示,他投票贊成將彈劾投訴發回眾議院,這完全符合憲法的規定。
「這項程序顯然始於眾議院,我們尊重這項授權以確保公平、正當程序和機構誠信,這是理所當然的。」然而,這一過程應嚴格按照憲法和適用法律或程序進行,」埃斯特拉達說。
他補充說:「我非常清楚,彈劾是一個政治程序,而非司法程序。然而,即使在彈劾這樣的政治程序中,我們也必須遵守既定程序,以確保行動既非武斷,也非純粹受政治議程驅動。」
另一方面,張僑偉表示,他投下反對票與透明度有關。
張僑偉表示,他希望此事能夠在「公開審判」中得到解決,以便給控方和辯方提供機會,因為他相信辯方會在訴訟程序中運用這一點。
他表示,在正式審判中,參議員法官將有機會分析彈劾條款。
波表示,她尊重多數派的決定。她指出,審判不等於量刑。與張僑偉一樣,波也表示,最好直接從檢察官那裡聽取判決。